项目协调员通过学术事务副校长办公室和部门主管办公室向学院院长负责,管理他们代表的学位项目的所有职能,并与相关系主任协商。, 有关部门的委员会, 部门的成员, 以及大学的其他相关机构. 项目协调员是与他们所代表的学位项目有关的所有问题的主要联系人. 项目协调员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决定每个学期的学位课程应该教授哪个部门的课程, 与相关部门主席和项目委员会协商. 对于非部门课程,应咨询部门主管.
- 组织学位课程学生的咨询.
- 评估和评估学位课程的有效性和质量, 与适当的委员会协商.
- 评估学位课程要求的高级课程的转学分, 与适当的委员会协商.
- 评估学位课程替换请求.
- 证明学位完成/毕业要求.
- 协助学生进行职业规划和就业.
- 批准与项目预算相关的支出, 与学位课程委员会协商.
- 协助学位课程的广告和招聘.